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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一般多長時間結案應該?

刑事訴訟 閱讀(1.63W)

一、刑事案件一般多長時間結案應該?

刑事案件一般多長時間結案應該?

最長六個月可以結案。

1.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一般刑事案件,結案時間或者說判決下達的時間大約為6個月左右。特殊情況下,也就是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刑事案件,經過相應調查取證和審查程式,有可能不足六個月就提前結案。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

二、刑事案件法院開庭後多久宣判結果大概?

一般三個月之內可以完成。

1.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經過3個階段,即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和審判階段(人民法院)。

2.一般三個月之內要給出判決結果,特殊情況,可以延長三個月。

三、刑事案件開庭後最長多久必須宣判?

一般在六個月之內可以得到判決結果。

1.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一審法院應當在給予的審限內作出判決,在這個期限內作出判決,就不超過審限。

2.此時,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而上訴,案件進入二審程式,按二審的審限進行審理,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一般六個月之內是要結案的,人民法院適用特別程式審理的案件,應該當在立案之日起後三十日內審結。有特殊情況的,需要延長的,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但審理選民資格的案件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