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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法院改判機率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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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審法院改判機率多大?

二審法院改判機率多大?

我國實行的是兩審終審制度,意思是二審就是終審,不可以再上訴。對於案件二審的改判機率有多大,一般情況下,如果沒有掌握新的有利證據,那麼二審改判的機率並不大。只有掌握新的有利證據,二審改判的機率才會有所提高。且如果對於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案件,如果要上訴,一般二審法院會駁回其申請。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二、二審不服能到最高院嗎?

二審不服能到最高院。我國實行的二審終審制,二審判決就是最終判決。對於二審不服的話,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也就是說,不能直接向最高法申訴,應當按級申請再審。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實踐中,如果二審法院發現一審法院部分案件確實存在不當的地方,也未必一定要改判。比如,對於事實認定不清的,可以改判也可以發回重審。有比如,存在嚴重的程式問題的,為了糾正一審的錯誤,也是發回重審而非直接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