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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了房產買合同糾紛怎麼辦?

訴訟仲裁案例 閱讀(8.31K)

一、發生了房產買合同糾紛怎麼辦?

發生了房產買合同糾紛怎麼辦?

合同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解決。

1、協商

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3、仲裁

合同當事人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

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後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除了上述一般特點之外,有些合同還具有其自願的特點,如涉外合同糾紛,解決時可能會援引外國法律、而不是中國相關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二、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規定辦理登記備案,就無效嗎?

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援。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房屋買賣糾紛有很大一部分是由於對售房者的資格或者資信情況不瞭解而產生的。要避免和減少糾紛的發生,在簽訂正式房屋買賣合同前,包括簽訂意向書或繳納定金時,要先審查發展商的“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屋預售許可證》,特別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屋預售許可證》這兩證,要認真檢視其中批准銷售的面積、地點、專案名稱、銷售內容等,防止開發商將批准銷售範圍之外的房屋對外出售。

關於房屋買賣合同產生糾紛之後,那麼一定要慎重的解決,必須要儲存好房屋買賣合同的文字,同時也需要收集其他的有利於自己的證據,將這些證據材料都準備好,然後和對方協商談判,若實在沒有辦法談攏的,完全是可以將上述材料帶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