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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法院對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如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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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規定法院對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如何裁判?

法律規定法院對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如何裁判?

法院對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應當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來處罰。

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條規定

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情節嚴重,致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

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挪用特定款物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造成國家和人民群眾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三)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多次挪用特定款物的,或者造成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嚴重困難的;

(四)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五)其他致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情形。

挪用特定款物價值在5000元以上的,應當立案。這裡的特定款物,主要是指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

所謂“救災款物”,是指國家撥給遭受自然災害地區的專項資金和物資;所謂“扶貧款物”是指用於扶貧的專項資金和物資。

所謂“搶險款物”,是指國家撥給因自然災害而出現危險情形需要搶救的專項資金和物資。

所謂"防汛款物“是指國家撥給防備水災和汛潮的專項資金和物資;所謂“優撫款物”,是指國家撥給用於優待和撫卹優撫物件的專項資金和物資。

挪用特定款項將會嚴重損害國家以及人民群眾的合法利益,若已經導致了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遭受到重大損失的,對於相關的直接責任人,肯定是需要按照刑事法律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比如說將會按照《刑法》第273條規定,對此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