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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對逃稅罪既遂如何裁判?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3.27W)

一、法院對逃稅罪既遂如何裁判?

法院對逃稅罪既遂如何裁判?

法院對逃稅罪既遂量刑時需要參考以下法律規定:

根據《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的規定,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二、如何舉報公司偷稅漏稅

1、應當向所在地稅務機關的舉報中心舉報。由於國稅地稅管轄範圍不一致,要注意弄清楚舉報內容涉及的稅款屬於哪個稅務機關管轄。舉報中心舉報的範圍是: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和虛開、偽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發票,以及其他稅務違法行為。

2、舉報可以採用書信、口頭、電話或者舉報人認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3、實名舉報和匿名舉報可,但實名舉報才有獎勵。舉報人不願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或者不願公開舉報行為的,應當予以尊重和保密。鼓勵舉報人儘可能提供被舉報人的姓名、單位、住址和稅務違法事實證據。

不管是個人還是單位,都是潛在的納稅主體,一般來說,只要有經濟往來就需要按照既定的規定納稅。在日常生活之中,若是發現其他的民事主體存在逃稅現象時,只要能夠拿出實際的證據證明對方確實逃稅了,那麼就可以拿出實際的證據向當地的相關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