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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合同糾紛如何維權?

訴訟仲裁案例 閱讀(3.14W)

一、書面合同糾紛如何維權?

書面合同糾紛如何維權?

1、自行協商解決;

2、調解解決;

3、可根據仲裁條款或書面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可依法提交起訴狀、起訴狀副本等材料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合同糾紛多久開庭?

合同糾紛一般三十日左右開庭。人民法院應當在審理前的準備階段確定當事人的舉證期限,第一審普通程式案件不得少於十五日,當事人提供新的證據的第二審案件不得少於十日。人民法院審查後,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八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傳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三、合同糾紛訴訟時效是幾年?

訴訟時效為3年。由於合同的複雜性、地域性,因此,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其他法律規定了特別時效的,依照其規定,如海商法規定的貨運賠償請求權的時效為一年。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自當事人知道或者當應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訴訟或者仲裁時效是權利人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解決爭議,保護其權益而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發生書面合同糾紛的可以申請民事仲裁或者民事訴訟,合同糾紛一般在三十天的時間內就會開庭審判的。人民法院在收到訴訟申請狀的七天內應該決定是否受理。合同糾紛訴訟時效是三年的有效期,最長保護期不超過二十年的時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