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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糾紛如何維權

拆遷安置 閱讀(2.73W)

每天,北京晏清律師事務所的專業拆遷律師都在為廣大被拆遷人解答各種拆遷問題,也代理並不斷跟進諸多拆遷戶的拆遷維權案件。數年時間,北京晏清律師事務所的專業拆遷律師也不斷髮布了諸多拆遷維權方面的普法文章,但至今依舊有著許多被拆遷人對於徵收拆遷的程式、注意事項及維權等方面一無所知,從而導致其在拆遷程式中做出了錯誤的判斷,以至於或多或少地為後續維權造成了許多障礙。

拆遷糾紛如何維權

例如:在徵收拆遷中,有哪些檔案是必須公開,要讓被拆遷人知曉的?拆遷方釋出徵收公告、徵求意見時是否提出了異議?下達土地徵收決定,公示安置補償方案時,是否知曉對該檔案提出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的時限?收到評估機構對房屋及土地作出的評估單,如何判斷評估是否合法有效?種種問題只要看過北京晏清律師事務所釋出過的諸多普法文章,絕大多數被拆遷人都能作出正確、合理的判斷。而僅僅作出初步的正確判斷對於維權來說,僅僅是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創造了維權的必要前提。

若是僅通過協商談判便能取得滿意的補償,一定在短時間內達成合意簽署拆遷安置補償協議了,拆遷方就不會久拖不決。空有知識理論卻不付諸於實踐,幻想著“談不攏堅決不搬,拖也要拖垮他們,讓他們求著我搬”,撐到最後,取得令人滿意結果的情況萬不存一。

法律並不保護躺在權利上睡覺的人。對於維權來說,在什麼階段就應當作出相應的應對策略,無論對於當下,亦或是後期維權,做到環環相扣沒有疏漏,一定是利大於弊的。

徵收拆遷類案件的維權可分為兩大階段,一、調查階段;二、行政複議、訴訟階段。

在前期調查階段,主要目的是核查整體拆遷專案的合法性,必要時也可通過調查程式的往來書面檔案彌補訴訟時效上的不足,為後期行政複議及訴訟創造必要前提。對於拆遷專案進行調查越早越好,且花費時間短、見效快,價效比極高。

行政複議及訴訟都是對於拆遷行為提出“異議”的法定程式,二者也存在著不同。被拆遷人對於拆遷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滿,便可以向行政機關提起行政複議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二選一。

行政複議就相當於行政機關內部的自查行為,由上級行政機關審查下級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該程式所需時間短,只有兩個月的審理期限,若對複議決定不服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而行政訴訟就是讓獨立、公正的法院客觀地審查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而審理期限相對較長,有六個月的審理期限。前期未選擇行政複議直接提起訴訟的案件,在法院判決後則不能再提起行政複議了。

對於法律問題了解不夠透徹的被拆遷人,可以選擇委託北京晏清律師事務所的專業拆遷律師進行維權。有所付出,便會有所收穫。維權方式多種多樣,在正確的時間選擇正確的維權方式,才是事半功倍的不二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