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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辦身份證帶什麼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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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次辦身份證帶什麼證件?

第二次辦身份證帶什麼證件?

辦理身份證流程如下:

1、帶著戶口本到戶口登記機關進行申請並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居民戶口薄、兩張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現場採集相片)和原申領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證;

2、戶口登記機關對戶口本以及身份資訊進行查驗;

3、符合條件的受理申請並制證;

4、到期當事人拿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對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資訊,應當予以保密。

二、第二次結婚提交什麼證件

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結婚登記的程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三、辦理居民身份證的收費標準是什麼

公安機關向申領、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證件工本費,應當嚴格按照關於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工本費減免政策的通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執行,即向首次申領、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20元;向遺失補領、損壞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40元;為居民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收取工本費每證10元。除上述收費外,各地不得自行規定收取或搭車收取其他任何費用,也無權自行制定和調整收費標準。

身份證如果到期了需要辦理新的身份證,需要攜帶相關的材料到相應的地點辦理申請的手續,並且需要繳納一定的工本費用,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40元,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收取工本費每證10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