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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民事案件再審立案流程梳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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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高院民事案件再審立案流程梳理有哪些

最高院民事案件再審立案流程梳理有哪些?

1. 最高院再審立案諮詢電話:12368,電話比較難打,建議勤打多等。

2. 立案方式:1可郵寄立案,2網上立案,3可現場立案。

3. 郵寄立案:由於海南屬於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受理區域內,可通過郵寄立案材料的方式立案。

4.網上立案:最高人民法院官網→訴訟服務網註冊並提交立案材料,最終結果以法官審查後的結果為準。立案材料準備及整理詳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再審申請應當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5,現場立案的需要攜帶相關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去提交材料,具體要諮詢當地法院。

二、民事案件如何申請再審

當事人申請再審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法院才可以立案。

1、申請再審主體:民事案件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案件當事人死亡或喪失主體資格的,其權利義務承受人。

2、提供材料:再審申請書及副本兩份;申請人身份或主體資格證明材料;以有新證據可能改變原生效裁判為由申請再審的,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據材料;原一、二審裁判文書。

3、申請書載明事項:申請人及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有效的聯絡方式);明確具體的申請再審請求(應當寫明認為生效裁判、調解存在的問題及希望如何糾正等);符合法律規定的申請理由。

4、申請理由:有新的證據可能改變原生效裁判的;主要證據不充分或不具有證明力的;原生效裁判的主要事實依據被依法變更或撤銷的;就同一法律事實或同一法律關係,存在兩個相互矛盾的生效裁判文書的;引用法律條文錯誤或適用失效、尚未生效法律的;違反法律關於溯及力規定的;民事賠償調解協議違反自願原則,內容違反法律或者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審判程式不合法,影響案件公正裁判的;依法應當受理而不予受理或駁回起訴的。

5、期限:民事案件申請再審應當在裁判、調解發生法律效力後2年內提出。

所以實際生活中,如果因為最後的判決不服或者發現判決有誤的話,還是可以通過申請再審來解決的,但是前提是得符合相關的條件,否則的話就算是提交了材料,法院也可能不予受理,還要注意時間限制,超過時間限制的話就算是服符合條件的申請也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