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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抽逃資本執行股東配偶嗎

判決執行 閱讀(3.26W)

股東抽逃資本不執行股東配偶。
股東抽逃出資應該由股東承擔主要的責任,如果其他股東或者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責任人對抽逃出資知情的,應該由其他股東等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補足資金。如果股東的配偶不是同一個公司的股東的話,原則上和抽逃出資無關,不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股東抽逃資本執行股東配偶嗎

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三十五條

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