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公司經營糾紛>

股東抽逃出資與股東借款的認定分別是怎麼樣的?

公司經營糾紛 閱讀(2.14W)

一、股東抽逃出資與股東借款的認定分別是怎麼樣的?

股東抽逃出資與股東借款的認定分別是怎麼樣的?

股東抽逃出資是股東在公司成立後以各種形式將其對公司的出資再轉歸自己所有,根據《公司法解釋(三)》第十二條規定,公司成立後,公司、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以相關股東的行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損害公司權益為由,請求認定該股東抽逃出資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一)製作虛假財務會計報表虛增利潤進行分配;(二)通過虛構債權債務關係將其出資轉出;(三)利用關聯交易將出資轉出;(四)其他未經法定程式將出資抽回的行為。

股東借款是股東向公司借款的行為,股東為債務人,公司為債權人。

實踐中,區分股東借款和抽逃出資的關鍵是是否有真實合理的債權債務關係,具體而言,應綜合考慮如下因素:

(一)財產金額金額。股東取得公司財產佔其出資財產大部分的,抽逃出資的概率高,股東取得公司財產佔其出資財產的比例不高的,股東借款的概率高;

(二)有無利息約定。以股東從公司取得財產金額有無對價為準,不約定利息的,抽逃出資的概率高,約定利息的,股東借款的概率高;

(三)有無規定償還期限。以股東從公司取得財產無償還期限約定的,抽逃出資的概率高,有償還期限約定的,股東借款的概率高;

(四)有無擔保約定。以股東從公司取得財產無擔保約定的,抽逃出資的概率高,有擔保約定的,股東借款的概率高;

(五)有無履行內部決策程式。以股東從公司取得財產未履行內部董事會、股東(大)會決策程式的,抽逃出資的概率高,履行了內部決策程式的,股東借款的概率高;

(六)行為發生的時間。公司成立不久即轉移資金的,抽逃出資的概率高;成立很久後轉移資金的,股東借款的概率高;

(七)股東有無控制地位。從公司取得財產的股東有控股地位的或者有實際控制權的,抽逃出資的概率高,從公司取得財產的股東雖控股但對公司不具有實際控制權、或者屬於非控股股東、小股東的,股東借款的概率高;

(八)會計處理方式。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將股東取得公司財產的行為做應收款處理,確認公司對股東的債權事實的,股東借款的概率高;否則抽逃出資的概率高;

(九)是否向其他股東公開。股東從公司取得財產向其他股東公開的,借款的概率高,不公開的,抽逃出資的概率高。

綜合上面所說的,股東抽逃出資和股東借款兩種是屬於不同的行為,一種是利用不合法的手段而將錢歸為自己所有,別一種是利用合法方式來為自己湊集資金,因此,在認定的時候就一定要和法律的條款相符合,不合法的就會承擔法律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