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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徵收農村集體土地使用稅

判決執行 閱讀(1.22W)

農村集體土地不屬於土地使用稅的開徵範圍。土地使用稅是國家在城市、縣城等範圍內,對使用土地的單位以及個人按照土地實際面積徵收的一種稅收。根據我國相關現行條例規定,徵收範圍並未覆蓋到農村集體土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前款所稱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人。

如何徵收農村集體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