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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名詞解釋都有什麼?

判決執行 閱讀(5.74K)

一、執行名詞解釋都有什麼?

執行名詞解釋都有什麼?

執行是一個漢語詞彙,為法律名詞,原義是指貫徹施行;實際履行等。在法律上是指將法院已經生效的判決、裁定、調解書所確定的的內容付諸實現以及執行過程中的變更執行等問題而依法進行的活動。

二、大資料時代法院如何開展執行工作?

執行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一環,是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權利義務得以兌現的關鍵,也是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得以保障的“最後一公里”,不僅關係到社會公正的實現,也關乎司法裁判的權威和司法公信的樹立。現實中,執行難成了長期制約法院發展的痼疾。為此,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破除實現公正的最後一道藩籬”,並強調:“牢牢把握資訊化發展帶來的難得歷史機遇,大力推進大資料、雲端計算、人工智慧等技術在執行領域的廣泛應用,完善網路化、自動化執行查控體系,推進完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制度,實現執行模式的歷史性變革”。

為積極融入大資料時代,法院系統正在推進資訊化建設,執行工作也必須緊抓機遇,用好良機,積極轉型。其一,在思維方式上,必須捕捉現在,預測未來,樹立兩種思維:一種是“瞻前思維”,即重視資料的分析與挖掘,另一種是“顧後思維”,即重視資料的共享、使用;其二,在工作方法上,學會讓資料“說”出未來,不僅要在“小資料”與“大資料”中讓抽樣代替全體資料,且要在“挖掘”與“致用”中用好大資料帶來的效能優勢,更要在“實報”與“精報”中提升大資料相關性的效率與精度。

資料是所有司法活動的資訊,反映的不僅是司法的規律,也是時代的內涵。大資料時代對於法院執行工作的意義在於,要求法院執行部門,全面掌握大資料,提升資料處理效率,分析資料、挖掘資料、共享資料、利用資料,進而服務於執行工作,並配套於立案審判的全過程。誠然,大資料時代的到來已是必然趨勢,在“公正、為民”的司法主線下,重視資料、尊重資料、運用資料、保護資料便成了法院執行部門的必然選擇。

在大資料時代,法院進行執行工作最主要的就是收集資料,分析資料,整理資料,共享資料,利用資料,提高單位工作人員的資料處理能力。從中獲得有用的資訊,提高工作熱情,完善工作內容,揭祕法院的執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