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訴訟仲裁>判決執行>

小額經濟糾紛報警有用嗎

判決執行 閱讀(6.11K)

一、小額經濟糾紛報警有用嗎?

小額經濟糾紛報警有用嗎

經濟糾紛不論數額大小,報警都是沒用的,經濟糾紛不屬於公安機關的管轄範圍,公安機關的管轄範圍是:

(一)刑事案件;

(二)治安案(事)件;

(三)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社會治安秩序的群體性事件;

(四)自然災害、治安災害事故;

(五)其他需要公安機關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

二、小額經濟糾紛的起訴條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三、小額經濟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綜上所述,發生經濟糾紛後,如果雙方當事人之間沒辦法自行協商處理,建議儘快收集證據向法院起訴,並不是所有的糾紛都屬於公安機關的管轄範圍。但是在處理經濟糾紛的過程中不能逾越法律底線,比如因為經濟糾紛動手打架的,打架違反治安管理可以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