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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公證費是怎麼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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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公證費是怎麼計算的?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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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的公證費用是怎麼計算的?

抵押貸款原則上是不需要公證的,一些銀行和放款機構要求做的一項公證叫“抵押強制公證”,其大致意思就是說如果倒債務人不覆行債務,銀行或放款機構可以繞開繁瑣的法院拍賣程式,憑公證書強制將房產處置用於歸還貸款,大多數私人借貸或公司借貸都會採取這樣的措施。

根據我國《公證法》的規定,公證書一般應當具有證據效力、強制執行效力和民事法律行為、事實和文書成立要件的效力。《公證法》第三十六條: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

如果銀行或放款機構要求做的話,只能去你當地的縣級司法局的公證處辦理。

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物價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規定的收費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實施的具體收費標準,並報國家計委備案。建議一下當地公證處。

抵押公證費都是按照你房屋價值來收取的,而不是貸款金額。例如,你房屋價值100萬,你只需貸20萬,評估抵押公證費也是按照100萬金額來收取的。大概算下來在1.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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