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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合同糾紛案由如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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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欠款合同糾紛案由如何確定

欠款合同糾紛案由如何確定

1、欠款只是個事實,不是法律關係,租金、買賣、餐費、服務費、諮詢費、工資等都可以是欠款。欠款就是應該付的款沒有付而已。

2、欠款的案由如何確定,根據欠款所依據的基礎判斷,比如買賣未付款,那就是買賣合同糾紛。比如未支付房租,那就是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3、確定案由是合議庭或獨任法官的職權和職責範圍,不屬於當事人或代理人的職責,當事人可以選擇請求權基礎,但是無法決定案件的案由,故合議庭或獨任法官應以當事人選擇的請求權基礎並結合《案由規定》,主動對案件“定性”,確定適當的案由。

二、欠款合同訴訟時效是多久

對欠款合同而言,如果其成因是基於借貸,如果欠款合同成因基於此前雙方存在買賣等關係,那麼,它實際上是對雙方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欠款合同是在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權利的時候,由於債務人沒有能力給付或者拒不及時給付,債務人不得已而為之的。本應立即付款、及時結清卻因無款可付而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合同,出具欠款合同之日就是債權人的權利受到侵害之時,則訴訟時效應自寫下欠款合同的次日起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法復《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債務人因約定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訴訟時效應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覆》指出,“雙方當事人原約定,供方交貨後,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貨後因款可付,經供方同意寫下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合同,訴訟時效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欠款條之日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當然,如果出具欠款合同時寫下了還款日期,則訴訟時效應從還款日期屆滿的第二天開始計算。

1、註明還款期限的欠款合同,按照《民法通則》規定,訴訟時效從其註明的還款期限之日起計算為兩年。

2、沒有還款期限的欠款合同,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

3、在兩年內,權利人再次主張權利的,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4、除非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欠款合同20年內不主張權利,才會超出法律時效。

法律依據:

《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