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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確定合同糾紛的管轄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06W)

1、因合同糾紛提起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如何確定合同糾紛的管轄

2、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雙方當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3、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另有約定的除外。

4、財產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以租賃物使用地為合同履行地,但當事人在合同中對履行地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絡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