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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購物糾紛如何解決

消費權益 閱讀(1.4W)

根據《旅遊法》規定,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發生糾紛的,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1、消費者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2、根據與旅遊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3、消費者和經營者雙方協商;
4、消費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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