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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質量侵權糾紛司法解釋是什麼?

消費權益 閱讀(6.36K)

一、產品質量侵權糾紛司法解釋是什麼?

產品質量侵權糾紛司法解釋是什麼?

可以歸為侵權也可以歸為合同糾紛,如果起訴至法院確定案由時,律師要考慮主張侵權能為當事人獲取最大利益還是主張合同糾紛能獲得最大利益。如果因產品質量造成人身損害,確定為侵權的話,權利人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如果確定為合同糾紛,則起訴時無法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發生產品質量糾紛如何處理

1、協商:消費者發現產品質量存在問題,生產者、銷售者應當與使用者、消費者首先通過協商,達成和解。

2、調解:包括民間調解、行政調解和法院調解。

行政調解是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主持的調解。

法院調解是以訴訟途徑解決糾紛時,先進行的一種調解。

3、申訴: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4、仲裁:仲裁是指雙方當事人自願而且達成書面協議將糾紛交給第三方———各地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糾紛雙方有義務執行該裁決,從而解決糾紛的法律制度。仲裁裁決一裁終局而且具有強制性,表現在當事人一旦選擇仲裁解決糾紛,仲裁者所作的裁決就具有法律效力,權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這也是仲裁和調解的區別所在。

5、訴訟:當產品質量發生民事糾紛,當事人各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這是法律規定的解決產品質量民事爭議的最後途徑。

三、產品質量糾紛管轄法院如何確定

按實際情況,對於產品質量糾紛,如果屬於侵權行為的,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質量糾紛屬於違約責任的,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八條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產品質量問題一直以來是非常嚴峻的一個問題,如果有發現他人對自己的產品再進行銷售或者是進口的時候,有侵權問題的話,一定要馬上向法院提起訴訟。在第一時間維護好自己的權益,也可以讓自己的損失降到最低,也讓公眾的安全進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