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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賣房產傢俱包括嗎

消費權益 閱讀(2.88W)

一、法院拍賣房產傢俱包括嗎?

法院拍賣房產傢俱包括嗎

法院拍賣房產不包括傢俱,法院拍賣房產房子裡的東西不屬於拍賣的範疇,而是屬於被執行人的財物,有權被被執行人取走。法院拍賣房產的條件是:

1、必須有拍賣根據。強制拍賣被執行人財產必須有根據,強制拍賣的根據主要是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和拍賣裁定書。因此,執行法院在委託拍賣前,必須做出拍賣裁定書。

2、被強制拍賣的物品必須已被查封或百扣押。查封或扣押是拍賣的前置條件,進入拍賣程式的被執行的物品,必須是已被查封、扣押的物品。如果尚未查封、扣押,執行法院尚未佔有或控制被執行人的度財產,委託拍賣機構拍賣就無物質條件,也不能完全保證買受人取得拍賣物。

3、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限內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內。被執行人的財產被查封、扣押後,人民法院責令其在一定期限履行義務,而被執行人仍不履行,方可將已查封、扣押的物品進行拍賣。如果被執行在責令期限內履行義務,被查封、扣押的物品應當返還被執行人,不得再拍賣其物品。

4、強制拍賣的物品具有可轉移性。禁止流通的物品,如金銀、文物、毒品等,不得公開容拍賣,只能交付有關單位收購或沒收。

同時具備上述四個條件,執行法院才可以委託拍賣機構強制拍賣被執行人的財產。

二、法院拍賣房屋的流程是什麼?

1、到房管局查封被執行人的房屋產權。

2、委託評估公司對房屋的價值進行評估。

3、評估結果出來後,根據評估價值,確定拍賣保留價。

4、委託拍賣公司對房屋進行拍賣。拍賣活動由拍賣公司組織實施。

5、拍賣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定,確定拍賣結果的法律效力

6、無人競拍或者拍賣失敗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賣保留價的基礎上降價10-20%,再次委託拍賣公司拍賣。

7、二次拍賣仍失敗的,法院可以在此基礎上再降價拍賣。

如果被執行人堅決不履行還債義務,想要執行房內的這些傢俱的話,也必須建立在人民法院已經對室內傢俱查封了的基礎上,這些傢俱被拍賣後所取得的款項也應該用來償還債務。如果只查封了房產,就不能拍賣傢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