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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房產拍賣債權人可以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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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已經到了拍賣階段,其他債權人可以立即起訴。等法院判決後,取得執行依據,申請對拍賣房產款的分配。在被執行人的財產被執行完畢前,對該被執行人已經取得金錢債權執行依據的其他債權人可以申請對該被執行人的財產參與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第三十一條:拍賣財產上原有的擔保物權及其他優先受償權,因拍賣而消滅,拍賣所得價款,應當優先清償擔保物權人及其他優先受償權人的債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拍賣財產上原有的租賃權及其他用益物權,不因拍賣而消滅,但該權利繼續存在於拍賣財產上,對在先的擔保物權或者其他優先受償權的實現有影響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將其除去後進行拍賣。

法院房產拍賣債權人可以起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