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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傷二級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人身侵權 閱讀(1.99W)

一、輕傷二級一般賠償多少

輕傷二級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輕傷二級是確定刑事責任的標準,而不是計算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依據《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的規定,人身損害致殘分為一到十級,一級最重,十級最輕。賠償標準是依據《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鑑定傷殘等級,在鑑定出傷殘等級之後再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計算出應當賠償的金額。

因此,輕傷二級與賠償金額之間沒有直接聯絡。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人身損害達到輕傷二級就達到刑事案件立案標準,人身損害賠償需要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在刑事案件處理過程中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只賠償實際的物質損失,而不賠償精神損害,得到的賠償金額會比單純的民事糾紛中要少很多。但是刑事案件中可以做民事損害方面的調解,調解金額可以根據雙方經濟實力及調解意願來協商,沒有法定標準。

二、輕傷二級的量刑標準

(一)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傷情接近輕微傷,社會影響不大、被害人有過錯或被告人全部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雖構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傷情介於輕度和重度之間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傷情接近重傷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因生命、健康、身體遭受侵害,賠償權利人起訴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本條所稱“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擔扶養義務的被扶養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

本條所稱“賠償義務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權行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