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傷輕傷二級賠償標準是多少?
工傷輕傷二級賠償標準並沒有統一的規定,可以根據以下因素計算:
1、醫療費: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按照實際發生的費用賠償。
2、伙食補助費: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
3、食宿交通費: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4、復治療費: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5、輔助器具費: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7、生活護理費:完全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二、工傷認定的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三、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的材料有哪些?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工傷輕傷二級不算是特別的嚴重,像是食宿交通費,康復治療費以及輔助器具費等這些都是由工傷保險機構支付的。造成輕傷二級也沒有影響到職工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是不能直接辭退員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