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傷殘鑑定賠償流程是怎樣的
勞動能力鑑定結果出來後,才能根據傷殘等級獲得相應賠償,現以十級傷殘為例:
1、停工留薪期: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鑑定傷殘等級後: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7個月【工傷基金】;
3、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標準為:上旦廠測斷爻登詫券超猾年度市平工資×3個月;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為:上年度市平工資×3個月。
二、傷殘鑑定程式是什麼
(一)受理範圍:已經過有關部門認定工傷的職工,才能申請傷殘等級鑑定。
1、用人單位職工因工負傷,經治療且醫療終結後,由用人單位向市勞鑑辦辦理申請鑑定手續。
2、1995年以前的“舊工傷”,因用人單位改制、人員分流或工傷職工要求提前退休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應持原工傷事故認定檔案材料,或由現用人單位出示工傷人員鑑定委託書,市勞鑑辦才能給予受理。
(二)申請手續:一次性提交以下資料:
1、提交工傷認定機構出具的工傷確認書影印件或工傷鑑定委託書一份;
2、填交《廈門市職工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鑑定表》一份(加貼一寸照片、用人單位加蓋公章);
3、提交指定醫院醫生填寫的《工傷職工醫療終結臨床體檢與診斷表》一份(加蓋醫院公章)並附醫院各種檢查報告單;
4、職工工傷全部病歷資料、醫療檢查報告單、診斷書等資料影印件一份,身份證影印件一份;
5、職業病患者,應提供由市疾病控制中心職業病診斷組出具的職業病診斷結論書;
6、肢殘、燒傷等體表傷殘者,應提交傷殘部位四寸彩照一張;
7、繳交鑑定費;
(三)鑑定時間
1、符合醫療終結標準和醫療終結期限的,一般在鑑定材料交齊後60日內由市勞鑑辦安排鑑定。特殊情況可再延長30日作出。
工傷的確定不是受害人自己,也不是用人單位,需要工傷保險機構進行調查來確定。工傷期間用人單位不可以進行辭退勞動者,如果用人單位執意要辭退是屬於違法行為,用人單位需要按照具體情況支付經濟勞動者經濟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