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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理後再提起商標侵權訴訟

企業侵權 閱讀(1.1W)
行政處理後再提起商標侵權訴訟

商標就是公司或企業的重要財產,是區別與其他商品的重要標誌,也是使用者辨認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標的取得必須經過規定程式才能取得,這樣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該公司已登記的商標。商標受法律的保護,註冊者有專用權。在中國有“註冊商標”與“未註冊商標”之區別。註冊商標是在政府有關部門註冊後受法律保護的商標,未註冊商標則不受商標法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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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商標侵權訴訟條件有哪些

我國商標法規定: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在下列被侵權的情形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未經權利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
2、銷售侵犯權利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3、偽造、擅自制造權利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權利人的註冊商標標識。
4、未經權利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投入市場。
5、給權利人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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