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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高空拋物按故意殺人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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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情況下高空拋物按故意殺人罪論處?

什麼情況下高空拋物按故意殺人罪論處?

故意從高空拋棄物品,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為傷害、殺害特定人員實施上述行為的,依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二、高空拋物按故意殺人罪論處的規定有哪些?

對於高空拋物行為,應當根據行為人的動機、拋物場所、拋擲物的情況以及造成的後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準確判斷行為性質,正確適用罪名,準確裁量刑罰。

1、故意從高空拋棄物品,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2、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處罰,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3、為傷害、殺害特定人員實施上述行為的,依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4、過失導致物品從高空墜落,致人死亡、重傷,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第二百三十五條規定的,依照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重傷罪定罪處罰;

5、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從高空墜落物品,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定罪處罰。

三、依法從重懲治高空拋物犯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處罰,一般不得適用緩刑:

1、多次實施的,應當從重處罰,一般不得適用緩刑;

2、經勸阻仍繼續實施的,應當從重處罰,一般不得適用緩刑;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後又實施的,應當從重處罰,一般不得適用緩刑;

4、在人員密集場所實施的,應當從重處罰,一般不得適用緩刑;

5、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綜上所述,故意高空拋物造成人員傷亡的嚴重後果時,可以根據具體情形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進行論處,如果行為人存在主觀故意,並且為殺害特定人員而實施的行為,可以按照故意殺人罪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