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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歲兒童申請行政複議可以嗎?

婦幼權益 閱讀(2.35W)

一、2歲兒童申請行政複議可以嗎?

2歲兒童申請行政複議可以嗎?

2歲的人可以在法定代理人的代理下申請行政複議。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小於八週歲的,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民事行為應由其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已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需通過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認。

行政複議,是屬於行政相對人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行政複議機關提出複查該具體行政行為的申請,行政複議機關依照法定程式對被申請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並作出行政複議決定的一種法律制度。

二、可申請行政複議的範圍是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複議

(1)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2)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

(3)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變更、中止、撤銷的決定不服的;

(4)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於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5)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

(6)認為行政機關變更或者廢止農業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7)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徵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8)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

(9)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教育權利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沒有依法履行的;

(10)申請行政機關依法發放撫卹金、社會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費,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放的;

(11)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申請行政複議是針對於不服行政處罰的決定才會實施的行為,一般在申請時如果複議的主體是屬於未成年人的,那麼就需要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是監護人提出來,而且也需要有合法的證明材料來確定自己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