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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責任法動物侵權責任怎麼確定?

動物傷人 閱讀(2.44W)

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行為,是指因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而依法由動物飼養人或保管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行為。認定飼養動物侵權,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侵權責任法動物侵權責任怎麼確定?

1、致害動物是飼養的動物。飼養的動物一方面是其所有人的財產,另一方面由於其可以獨立行動,有可能對他人的人身或財產造成損害。動物的飼養者對自己飼養動物承擔賠償責任可以督促飼養人或管理人加強對動物的管理,防止避免損害的發生。如果不是人工飼養的動物,或人工飼養的動物已經逃逸很久,回覆至野生狀態,則不適用此種特殊侵權責任。

2、飼養動物對他人造成了損害。飼養的動物對他人的損害包括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害。有一點我們應當注意,動物的致害行為是動物基於本能而為的行為,無論是其自主加害還是受加害均構成加害行為。

3、動物的加害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係。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應為無過錯責任,只要發生了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後果,飼養人或管理人就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4、飼養動物侵權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這一方面是因為飼養人是飼養動物的獲益者,另一方面飼養人或管理人更瞭解其飼養動物的習性,更容易防範損害的發生。如果適用過錯責任,難免加重了受害人的注意義務,使受害人處於不合理的地位,有失公平。

同時法律規定了兩種免責事由:一是受害人的過錯,二是第三人的過錯。受害人的過錯主要是指受害人故意敲打、挑逗他人飼養的動物等情況造成自身損害,可認定受害人的過錯是引起損害的全部或主要原因,從而免除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的賠償責任;第三人的過錯是指類似上述的情況,但是由第三人引起,第三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對於非法佔有人非法佔有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原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無須承擔責任。動物的間接佔有人也不納入承擔責任的主體範圍。

針對於動物,如果對他人進行了侵害,首先如果涉及到野生動物的話,那麼就由該動物所在的場地方來進行承擔賠償,如果是屬於飼養動物的話,那麼就有該動物的管理者或者是飼養者來進行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對方拒絕異性性承擔賠償責任的話,可以通過法律訴訟來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