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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過錯責任侵權責任法是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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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無過錯責任侵權責任法是怎麼規定的?

無過錯責任侵權責任法是怎麼規定的?

無過錯責任的處理,是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七條規定:行為人損害他人民事權益,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損害的發生既不是加害人的故意也不是受害人的故意和第三人的故意造成的,但法律規定由加害人承擔民事責任的一種特殊歸責原則;它是一種基於法定特殊侵權行為的歸責原則,其目的在於保護受害人合法權益,有效彌補受害人因特殊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失。它與過錯責任原則、公平責任原則共同構成現代司法制度中侵權民事責任的三大歸責原則。

二、無過錯責任的構成條件

1、損害事實的客觀存在。無過錯責任原則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適用,不能隨意擴大或者縮小其適用範圍。適用無過錯責任的案件有:產品缺陷致人損害、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環境汙染致人損害、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等損害賠償案件。

2、特殊侵權行為的法定性。包括侵權行為的法定性和免責事由的法定性。沒有法律條款的明文規定,不能構成無過錯責任;同時,沒有法定的免責事由不能免責。適用無過錯責任的特殊侵權行為的免責條件由法律規定,但各特殊侵僅行為的法定免責事由並不是完全相同的。

3、特殊侵權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4、行為人不必過錯。是指責任的承擔不考慮行為人是否具有過錯,在認定責任時無需受害人對行為人具有過錯提供證據,行為人也無需對自己沒有過錯提供證據,即使提供出自己沒有過錯的證據也應承擔責任。

以上就是我國法律上對於無過錯責任侵權責任法的具體認定和處理情況,涉及到相關事項的辦理上,是需要根據實際的侵權行為來進行認定的,特別是對於侵權造成了嚴重的後果的,還可能涉及到違法犯罪行為,要追究相關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