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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產品質量申訴的方式有哪些?

產品質量 閱讀(9.26K)

一個產品質量的好壞決定了一個產品的使用價值水平,那麼關於那些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產品,應該如果處理?處理產品質量申訴的方式有哪些?這是大家比較關心的問題。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關於處理產品質量申訴的方式的相關內容。

處理產品質量申訴的方式有哪些?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處理產品質量申訴主要採取調解的方式進行。對舉報被申訴人不履行《產品質量法》規定的“三包”義務的產品質量申訴,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有權責令責任方改正。
  如果產品質量申訴已不屬於一般的產品質量民事爭議,同時還涉及到生產者、銷售者的行為已違反了刑法的有關規定。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就應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這是因為按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對刑事犯罪的追究,由專門的機關即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人民法院行使,其分別行使偵查權、檢察權和審判權,分工非常明確,同時有嚴格的程式規定,其他任何機關都不能行使上述許可權。
  對於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產品質量申訴,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告知申訴人可以通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式”解決民事賠償問題。
  對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行政機關處理的產品質量申訴,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移送其他行政機關處理。如對房屋質量問題的申訴等。
  此外,還有一些不屬於產品質量的申訴,申訴人也有可能申訴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如勞動合同爭議申訴,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失職行為的申訴等,都要移送到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處理。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舉報生產、銷售偽劣商品行政法行為的產品質量申訴,應當按照《技術監督行政案件辦理程式的規定》,移送有管轄權的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處理。
  根據《技術監督行政案件辦理程式的規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違法案件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查處,如果接受申訴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不是法行為發生地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則無權對此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必須及時移送給有管轄權的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處理。
  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查處行政Υ法案件一般要經過立案,調查取證、審理、決定行政處罰、執行、結案等程式。
  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移送產品質量申訴,應當填寫《產品質量申訴移送書》,並將有關申訴材料一併移送。
  《產品質量申訴移送書》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主送單λ。即接受移送的部門,主要包括司法機關、其他行政執法部門和其他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
  (2)案由。要求寫明申訴人、被申訴人及申訴的事實理由。
  (3)移送原因。發生移送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該申訴已涉嫌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二是該申訴屬於其他行政部門主管,應當移送其他行政機關;三是被申訴人不在本行政區域內,應當移送被申訴人所在地的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
  (4)移送根據。移送根據即《產品質量申訴辦法》有關規定。《產品質量申訴移送書》應當由主管領導簽發,並加蓋部門印章。
  下列三種情況的產品質量申訴不予處理:
  (1)法院、仲裁機構或者有關行政機關已經受理或者處理的不予處理。這是遵循司法優先的原則,仲裁機構和司法機關作出的處理決定,具有最高的強制執行力。
  (2)對存在爭議的產品無法實施質量檢驗、鑑定的不予處理。這是因為這類糾紛無法查清事實。比如雙方在實施買賣活動時?有明確產品質量指標等,在事實不清的情況下,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不能隨意作出處理。
  (3)不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規定的不予處理。這是因為這類糾紛本身就不受國家法律保護。比如在傳銷過程中發生的質量糾紛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就不予處理。

上文的內容就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處理產品質量申訴的方式,相信大家在閱讀了上文的內容過後對於這方面的知識也有了一定的瞭解。如果您在法律上還有什麼其他的疑問,您可以在本站的知識欄目上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