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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侵權故意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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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侵權故意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在我國,我們國家保護的權利,包括財產方面的權利也包括人身方面的權利,當然人身損害的話,可以要求賠償財產侵權,也可以同樣的要求賠償財產侵權,需要符合一定的構成要件,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瞭解一下。財產侵權故意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一、財產侵權故意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財產侵權賠償案由釋義

財產損害糾紛是指因為財產受到損害,權利人請求賠償損失的糾紛。

(一)財產損害的概念。財產損害,是指侵權行為侵害財產權,使財產權的客體遭到破壞,使其價值和使用價值貶損、減少或者完全喪失,或者破壞了財產權人對於財產權客體的支配關係,使財產權人的財產利益受到損失,從而導致權利人擁有的財產價值的減少和可得財產利益的喪失

財產侵權故意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第2張

二、財產侵權包括哪些?

財產損害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所謂直接損失,又稱積極的損害,它是指當事人已有的合法利益,因可歸責於加害人的原因事實發生,以致減少的利益。而間接損失又稱消極的損害,它是指被損害人本可獲得的預期利益,但由於可歸責於加害人的原因事實發生,以致喪失的利益。根據民法原理,在侵權損害賠償中,須賠償的財產損失不僅包括直接損失,而且包括間接損失。對於直接損失的計算,一般採用折價計演算法,就是將被侵害的財產計算出實際減少的價值,按照實際減少的價值進行賠償。對於間接損失的計算,首先計算間接損失的價值,但是不能將財產損失本身計人間接損失之中,同時,不能在計算間接損失時,再計算受害人的停產損失或誤工工資。

財產侵權賠償範圍

1、財產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財產直接損失折款,還應包括現場搶救(險)、人身傷亡善後處理的費用,但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2、設施,是指道路安全設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設施,如電力、水利設施,房屋,樹木花卉等。

3、修復。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進行修復,恢復原狀。修復以就地修復為主,儘量恢復原來狀態,即在功能上、形態上、價值上沒有太大變化。

4、折價賠償。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沒有修復的可能,需要折價賠償。折價時應計算出原物的價值,原物的新舊市場價以及殘存價值等因素進行折價賠償。

5、牲畜受傷但沒有失去使用價值的,應就地治療為主;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經有關部門評估鑑定,折價賠償。

6、實物賠償。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用種類、質量相同或相近的實物進行賠償。

財產損害賠償的原則

我國國家賠償中財產賠償是以金錢賠償為主,以恢復原狀﹑返還財產﹑賠禮道歉為輔的賠償方式,依照可能出現的賠償情形,

財產損害賠償的標準

關於財產損害賠償的標準,可以作出如下的分類:

1、罰款、罰金、追繳、沒收財產或者違反國家規定徵收財物、攤派費用的賠償。

對於罰款、罰金、追繳、沒收財產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財產權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徵收財物、攤派費用的行為,屬於物之失去控制,與之相適應的最好賠償是返還財產。

2、查封、扣壓、凍結財產造成的賠償。

查封、扣壓、凍結財產的,應當解除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應當返還財產損壞的,能夠恢復原狀的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的,國家承擔賠償責任,按照損害程度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財產侵權故意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第3張

3、財產已經拍賣的賠償。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財產實行違法強制措施後,如果對財產已經進行了拍賣,原物已經不存在或已為他人所有,恢復原狀已不可能,便應給予金錢賠償。對已拍賣財產的賠償,國家賠償法規定是給付拍賣所得價款。

4、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的損害賠償。

國家賠償法規定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造成損害的,賠償停產停業期間必要的經常性費用開支。所謂“必要的經常性”的費用開支是指企業、商店、公民等停產停業期間用於維持其生存的基本開支,如水電費、房屋租金、職工基本工資等。其中職工基本工資是按國家統一規定的勞保工資的平均數來計算的。但不賠償法人或組織在正常情況下,在此期間必定能獲得的利益,也不賠償停產停業期間的一切開支,而只是賠償必要的經常性費用,並且是賠償損失的一部分而非全部。

首先明確地告訴她,財產侵權造成的損害包括直接的損害和間接的損害,這裡直接損害和間接損害都是需要進行賠償的。賠償的方式,在這裡小編給大家都崛起的介紹了一下。也可以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