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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訴訟中律師需要承擔哪些義務

民事訴訟 閱讀(2.57W)
在民事訴訟中律師需要承擔哪些義務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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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在民事訴訟中需要承擔哪些義務

律師的訴訟義務,是指律師在民事訴訟活動中,按照法律的規定應認真履行的職責,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忠實於法律和事實真相,保護國家、集體和公民的合法權益,認真履行職責、清正廉潔,恪守律師工作紀律和職業道德;應當保守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祕密和當事人的商業祕密,不得洩露當事人的隱私;不得在同一案件中,為雙方當事人擔任代理人;不得私自接受委託,私自向委託人收取費用,收受委託人的財物;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當事人爭議的權益,或者接受對方當事人的權益;不得提供虛假證據,隱瞞事實或者威脅、利誘他人提供虛假證據,隱瞞事實以及妨礙對方當事人合法取得證據;不得擾亂法庭秩序,干擾訴訟活動的正常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