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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侵權責任範圍怎樣確定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閱讀(2.46W)
民法典侵權責任範圍怎樣確定
律師解析:侵權責任範圍可以通過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確定:
1、行為人從事了民事違法行為;
2、造成了他人財產或人身損害的事實;
3、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具有因果關係;
4、行為人主觀上有故意或過失的過錯。
侵權責任是指民事主體因實施侵權行為而應承擔的民事法律後果。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