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依法享有哪些權利福利,勞動者傷殘情況是否符合工傷認定標準,受工傷勞動者依法應享有哪些工傷賠償內容等勞動工傷問題都在勞動工傷法規中能找到相應的法律依據。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 364 號禁止使用童工規定 第二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均不得招用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以下統稱使用童工)。 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為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 禁止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開業從事個體經營活動。 第三條 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保護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不得允許其被用人單位非法招用。 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允許其被用人單位非法招用的,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以及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給予批評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八條 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未成年工是指年滿十六週歲未滿十八週歲的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