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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所得稅如何計算

稅務行政複議 閱讀(2.76W)
用人單位所得稅如何計算
律師解析:按照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用人單位所得稅法》的規定。
用人單位所得稅稅率為25%,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用人單位,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用人單位所得稅稅率減按20%。
用人單位所得稅的徵收方式分為兩種,一是查賬徵收,另一是核定徵收。
查賬徵收的,應交用人單位所得稅等於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計算繳納,應納稅所得額等於收入減成本(費用)減稅金加營業外收入減營業外支出加(減)納稅調整額;
按月(季)預繳時:
應交用人單位所得稅等於利潤總額*適用稅率。
用人單位所得稅是對我國內資用人單位和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徵收的一種稅。
納稅人範圍比公司所得稅大。
用人單位所得稅納稅人即所有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內資用人單位或其他組織,包括以下6類:
國有用人單位;
集體用人單位;
私營用人單位;
聯營用人單位;
股份制用人單位;
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