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稅務糾紛>偷稅漏稅>

稅務人員協助逃稅罪怎麼處罰?

偷稅漏稅 閱讀(1.31W)

一、稅務人員協助逃稅罪怎麼處罰?

稅務人員協助逃稅罪怎麼處罰?

一般會處以行政處罰,或者繳納一定金額的罰金。協助逃稅罪立案標準是幫助納稅人進行採取欺騙的手段逃避相關的稅務,還有就是幫助當事人利用一切的方式來進行掩蓋所有的罪行;只要有此行為的,一般作為執法人員都是可以利用我國相關的法律條款來做出相應的處罰決定的。

二、協助逃稅罪的立案標準內容是什麼?

1、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稅款、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2、納稅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 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三、協助偷稅漏稅處罰標準是什麼?

1、偷稅罪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數額較大的,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後又偷稅且數值在1萬元以上的行為;納稅人繳納稅款後,又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所繳納的稅款且騙取的稅款數額未超過所繳納稅款的行為。

2、幫助企業進行不會對個人進行相關的處罰,只會對單位進行處罰。偷稅漏稅是偷稅罪,現已改為逃稅罪,幫助犯一般是從犯的標準。

3、偷稅罪,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故意違反稅收法規、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繳納稅款,情節嚴重的行為。

如果出現了協助他人進行犯罪的行為的,同樣也是違反了我國的相關法律的行為,只要條件構成的就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對於協助一般執法人員在處罰的時候通常是會從輕處罰的,但是在他人犯了錯的時候也應及時的舉報,不能成為他人的共犯或者有包庇的行為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