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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偷稅漏稅處罰標準是什麼?

偷稅漏稅 閱讀(7.3K)

一、協助偷稅漏稅處罰標準是什麼?

協助偷稅漏稅處罰標準是什麼?

按照《刑法》第201條規定,偷稅罪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數額較大的,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後又偷稅且數值在1萬元以上的行為;以及依《刑法》第204條第2款,納稅人繳納稅款後,又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所繳納的稅款且騙取的稅款數額未超過所繳納稅款的行為。

幫助企業進行不會對個人進行相關的處罰,只會對單位進行處罰。偷稅漏稅是偷稅罪,現已改為逃稅罪,幫助犯一般是從犯的標準。偷稅罪,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故意違反稅收法規、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繳納稅款,情節嚴重的行為。根據刑法修正案(七),本罪已被逃稅罪取代。

二、立案標準

1、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 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稅款、不繳納滯納 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2、納稅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 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 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 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協助偷稅漏稅如果是幫助個人的話按照共犯來處理。由於偷稅漏稅是逃稅的行為。而我國並未對個人協助逃稅做出明確的懲罰,一般是對其所在單位進行處罰,而員工個人由單位來對其的所作所為來進行懲罰。而幫助個人按照共犯處理。一般是對其進行處罰資金來進行處理。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