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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偷稅漏稅的懲罰是什麼?

偷稅漏稅 閱讀(6.88K)

一、個稅偷稅漏稅的懲罰是什麼?

個稅偷稅漏稅的懲罰是什麼?

個人所得稅逃稅首次逃稅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繳納稅款後不予處罰,逾期仍未繳納的,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准,稅務機關可強制查扣令其繳稅。如果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二、 逃稅的稅法規定

逃稅包括納稅人因疏忽或過失沒有履行稅法規定的納稅義務的行為。逃稅不是專門的法律術語,但依據中國稅法及有關規定,可概括出以下幾點:

(1)逃稅為法律明文規定禁止的行為,它是一種違法行為。

(2)依法納稅是每個納稅人應盡的義務。

(3)扣繳義務人須依法代扣、代收、代繳稅款。

(4)對逃稅者採取一定行政措施。廣義地逃稅,應包括偷稅和抗稅。後者是列入刑事犯罪範疇的,是逃稅發展的極端成果。偷是祕密的,抗是公開的,表現形式不同,性質無大區別。

有關偷稅偷稅的情況應當根據司法機關的相關規定來進行處理,公民在發現偷稅漏稅的情況時,可以向稅務機關舉報,稅務機關對依法舉報偷稅漏稅行為的相關個人是有一定的獎勵的,具體情況可以向稅務部門諮詢,並按照規定的程式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