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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納稅人身份劃分的標準有哪些

合理避稅 閱讀(1.05W)
增值稅納稅人身份劃分的標準有哪些
律師解析:增值稅納稅人身份劃分的標準:
1、年應稅銷售額。
2、會計核算水平。
3、小規模納稅人的認定標準是:
(1)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為主;
(2)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下的。法律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
條例第十一條所稱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為:
(一)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併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徵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
(二)除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本條第一款所稱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佔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