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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險理賠的基本程式是什麼

交通事故保險理賠的基本程式是什麼
律師解析:1.報案。一般保險公司要求在事發48小時內報案。
2.查勘定損。檢驗人員在接保險公司內勤通知後1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查勘和檢驗工作;受損標的在外地的檢驗,可委託當地保險公司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
3.簽收稽核索賠單證。
4.理算複核。
5.審批。
6.賠付結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人身的財產損害賠償範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