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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訴訟費交給誰

交通事故訴訟費交給誰
律師解答:辦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律師解析:交通事故訴訟費交給辦理案件的人民法院。
訴訟費的承擔有以下情況。
1、原告預付:
民事訴訟中起訴費由原告預付;
2、被告預交:
被告提起反訴變成了反訴案的原告需要預交訴訟費;
3、敗訴方承擔:
訴訟終結時訴訟費由敗訴方承擔;
4、勝訴方自願承擔;
5、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
法院決定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第七條
案件受理費包括:
(一)第一審案件受理費;
(二)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三)再審案件中,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