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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賠償後能向交通事故負全責的僱員追償嗎?

僱主賠償後能向交通事故負全責的僱員追償嗎?
律師解析: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員在交通事故中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僱主賠償後可以向僱員追償。
作為僱員的司機,其是否存在重大過失,應當綜合其在交通事故的發生原因中是否存在嚴重違反駕駛操作規程、嚴重違反交通規則違章駕駛、不聽勸阻等行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提供勞務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提供勞務一方損害的,提供勞務一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請求接受勞務一方給予補償。接受勞務一方補償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