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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員因交通事故賠償後起訴僱主是否可以?

交通事故案例 閱讀(9.42K)

僱員因交通事故賠償後起訴僱主是否可以?

一、僱員因交通事故賠償後起訴僱主是否可以?

僱員因交通事故賠償後起訴僱主是可以的,這是屬於當事人所擁有的一項起訴的權利。如果是在從事僱傭活動過程中受傷的,由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賠償的數額依據具體情況而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人身損害賠償範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二百零八條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的法律適用】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因生命、身體、健康遭受侵害,賠償權利人起訴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本條所稱“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

本條所稱“賠償義務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權行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

二、僱傭關係的法律特徵是什麼?

1、它的主體雙方具有平等性,沒有隸屬性。僱傭法律關係主體之間是平等的法律關係,不管是僱傭法律關係的產生、變更和消滅,以及履行,均是平等的,沒有管理與被管理的隸屬關係。

2、它具有當事人意思為主導的特徵。作為僱傭法律關係,它的產生、變更和消滅,以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為標誌。體現了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國家意志基本不干預。

3、它主要是在流通領域發生的關係,而不是在社會勞動過程中所發生的關係。

發生了交通事故之後,首先是需要由相關的交警部門工作人員來確定雙方的責任比例,然後關於賠償方面的問題來作出確定。也是可以起訴要求僱主承擔相關的責任,這是符合我們國家法律規定的,但在這種情況之下的話,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需要提交民事起訴狀和證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