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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 | 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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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現代社會的不斷地發展和不斷的進步,我國現代社會中已經出現了廈門 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當然,不光是廈門,社會的發展比我們想象的要快,隨著時間的變遷,之後各個地區都會有此類情況,下面給大家介紹一下廈門 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的相關介紹:

廈門 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是怎樣的?

最新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

被徵地農民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按每年100元至800元的繳費檔次,由個人選擇其中一檔乘以折算後的繳費年限,計算個人應繳費總額。被徵地農民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以徵地時上年度起歷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按20%的費率乘以折算後的繳費年限,計算應繳費總額。

區(市、縣)人民政府對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被徵地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記載的承包土地數量為依據,根據實際失地比例承擔一定數額的費用。全部失地的,政府承擔費用為被徵地農民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最高繳費檔次乘以補繳年限計算得到的應繳費總額的60%;部分失地的,政府承擔費用為應繳費總額的60%乘以實際失地比例。

《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記載的家庭人口為若干人的,按符合參保條件的實際人口計算政府承擔費用。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和政府承擔費用全部記入個人賬戶,作為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算依據;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除政府承擔費用外,其餘部分由個人承擔,應繳費總額的40%記入個人賬戶,其餘60%按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規定一部分記入個人賬戶,一部分劃入統籌基金。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時未滿60週歲、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個人選擇的繳費檔次繼續繳費,費用由個人全額承擔。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時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標準繼續繳費,費用由個人全額承擔;被用人單位錄用的,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繼續繳費,費用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

我國各地先後出臺了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被徵地農民的繳費標準、繳費方法和享受的待遇也隨之明確,相關農民可根據自己的情況算筆明白賬。

綜上所述,在我國現代社會中,大量的土地被徵用,當然也會給予人民補償的,我們國家對此問題是非常重視的,通過徵地補償的錢可以拿來養老,這也是一種拉動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途徑,以上就是對於廈門 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的相關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