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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失業沒有工作怎麼辦?

失業保險 閱讀(2.96W)

員工失業沒有工作怎麼辦?

不管公司因為什麼原因辭退了員工都直接讓他沒有了工作,很多人在遭遇失業後的員工不能及時找到新的工作就沒有經濟支撐,這樣的結果對於員工來說無疑是生存問題上的打擊,但其實他們並不是就因此走上了絕路。下面一起來看看員工失業沒有工作怎麼辦?

一、員工失業沒有工作怎麼辦?

員工失業沒有工作的收入來支撐自己的日常生活就可以去勞動部門領取失業保險金。

相關知識:

1、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本地城鎮戶籍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7日內,由用人單位持終止、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單位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失業保險視作繳費年限認定表》(具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參保人員需提供該表格),職工檔案,戶口簿影印件,身份證影印件,社保減少受理憑證或提供蓋過登記章的養老保險手冊(單位已辦理社保減少手續,但由於結算原因,五險庫仍顯示為參保狀態時提供)送職工戶籍所在區就業服務機構。

本地城鎮就業轉失業人員應在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辦理失業登記,失業登記後,應當參加職業培訓,開展求職活動,並按月到經辦機構(街道、鄉鎮勞動和社會保障管理站)接受失業狀態確認和就業指導。每月10、11日(遇節假日順延),失業人員本人憑失業證、私章到戶口所在街道(鄉鎮)勞動和社會保障管理站或社群勞動保障服務室辦理領取手續,每月22日起失業人員可持太平洋卡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無正當理由,連續2個月不到經辦機構(街道、鄉鎮勞動和社會保障管理站)接受失業狀態確認和就業指導的,視同已重新就業,停止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其未領完的失業保險金按規定給予保留。

(2)外城鎮失業人員選擇在戶籍所在地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

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後,應及時到失業保險徵繳機構辦理停保手續,並應在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後7日內將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的檔案(原件)、《外城鎮合同制職工失業保險金申請表》、《失業保險視作繳費年限認定表》(具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參保人員需提供該表格)、若為99年以前參加失業保險的職工另需提供勞動合同或招工錄用表影印件等資料報送原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以上就是小編對於“員工失業沒有工作怎麼辦”的解答。國家的整體經濟水平已經基本上讓人民不至於因為生存問題而擔憂,只要是員工失業之前購買了保險的都能夠在困難的失業期間領取到國家發放的失業保險金,直到重新獲取到收入之前都能夠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