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社會保障>社保>

員工如何辦理社保轉移?

社保 閱讀(5.55K)

一、 員工如何辦理社保轉移?

員工如何辦理社保轉移?

員工辦理社保轉移的程式是: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稽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資訊;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二、社保轉移的環節

1、發憑證。

當離開這個城市,且肯定不會再回到這個城市就業的時候,可以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領取一張參保憑證。憑證主要記錄三項關鍵的資訊:一是在當地參保的起始時間;二是實際繳費的月數;三是在本地參保期間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是多少。

2、打電話。

有關部門在網上公佈了全國2800多個縣級和縣級以上的社保經辦機構的聯絡方式,不清楚的問題可以電話諮詢。

3、辦手續。

由本人或者所在單位向新的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接續申請,其他事情就由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在規定的時間內來辦理就可以了。

4、轉移資金。

除了轉關係之外,要把前面講到的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的資金,還有單位繳費規定比例的資金要轉移到新的就業地。這樣整個轉移流程就完成了。

對於社保轉移的具體情況,是需要嚴格基於上述法律中規定的情況來進行合法的處理的,特別是不同的社保轉移事項所認定的情況是不同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