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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中的本人工資怎麼算的內容怎麼樣?

工傷保險 閱讀(2.43W)

工傷,我國法律中是有明確的規定是可以得到賠償的,關於工傷,肯定是需要到醫院治療的,所以在醫院的期間就會涉及到職工工資的問題,那麼關於工傷期間,職工的工資應該怎麼計算呢、今天小編就給大家講解一下關於工傷中的本人工資怎麼算的內容

工傷中的本人工資怎麼算的內容怎麼樣?

一、工傷中的本人工資怎麼算

員工工傷中涉及到工資存在兩個部分,一個是員工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應該按照員工實際工資支付,並非最低工資。同時還存在一個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9個月的工資,這個工資是按照繳納工傷保險的繳費工資計算,不足當地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60%計算。需要詳細的計算和解釋可進行諮詢。

二、行政單位工傷有哪些待遇

目前國家機關和財政經常撥款支援的事業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待遇支付、參保繳費等按照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執行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停工留薪期是指工傷職工停止工作接受治療並享受相應工傷保險待遇的期限。停工留薪期含不穩定期和恢復期。不穩定期是指工傷職工在初診醫院搶救治療期間,傷情尚未穩定,可隨時發生影響愈後變化的時期。恢復期是指工傷職工經治療傷情平穩,逐漸恢復好轉的時期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或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有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及時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按鑑定結論,享受相關待遇。

工傷職工舊傷復發需要確認停工留薪期的,依照此辦法執行。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認定不得收取任何費用。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的,可以報銷治療費用,享受傷殘津貼、傷殘補助等工傷保險待遇。現實中,職工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往往需要立即救治,但在工傷認定進行之前一些用人單位不願意出錢。《工傷保險條例》對此作出強制性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先行墊付治療費用

行政單位工傷有哪些待遇,其實工傷是我國勞動法中規定的內容,無論是哪個單位因為工作的原因工傷的,都是一樣的,首先自然是要單位進行工傷認定,如果單位不同意,或者有一些特殊的原因不進行工傷認定的,那麼當事人可以自己認定。認定之後才能拿到工傷賠償

工傷中的本人工資怎麼算,員工工傷,用人單位不能借此就把職工給辭退了,這種行為不僅在法律上是違法的,在道德層面上也是不道德的,並且在工傷期間,員工的工資也照常發放,不能相比較正常的情況少一點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