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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確定涉外訴訟管轄

涉外仲裁 閱讀(1.73W)
怎麼確定涉外訴訟管轄
可以通過我國涉外民事訴訟管轄的原則中進行確定:
(一)基本原則。
1.訴訟與法院所在地實際聯絡的原則。凡是訴訟與我國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實際聯絡的,我國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2.尊重當事人的原則。無論當事人一方是否為中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不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前提下,都可以選擇與爭議有實際聯絡地點的法院管轄。
3.維護國家主權原則。司法管轄權是國家主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涉外民事訴訟案件行使專屬管轄權,充分體現了維護國家主權的原則。
(二)確定涉外民事訴訟管轄的一般原則。
1.涉外民事訴訟中有特別規定的要適用特別規定;
2.涉外民事訴訟中沒有特別規定的則適用《民事訴訟法》關於訴訟管轄的一般規定;
3.我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中對管轄權有特別規定的應當優先適用該國際條約的規定;
4.以上法律或條約中都沒有規定的,可以參照國際慣例和世界多數國家普遍採用的做法來確定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