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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可以如何辦理離婚手續

反不正當競爭 閱讀(1.64W)

涉外婚姻主要指雙方當事人中有一方為外國國籍的婚姻,包括涉外結婚和涉外離婚

涉外婚姻可以如何辦理離婚手續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的法律,依據當地的手續辦理即可,一般不存在比較複雜的法律問題。

而涉外離婚需要考慮法律適用、確定管轄法院、申請承認國外離婚判決等問題,這些法律問題相對比較複雜,本文將著重就涉外婚姻中存在的問題提供相應的解決對策。

一、夫妻一方在國外一方在國內,可以離婚嗎?

夫妻一方在國外一方在國內,可以離婚。

生活中,當事人可能因為學習、工作等原因居住生活在國外,又因疫情阻隔無法回國,因此不能通過本人到場辦理協議離婚手續來解除婚姻關係。

此時涉外婚姻的當事人想要離婚,只能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並根據需要委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律師辦理涉外離婚訴訟案件

二、涉外離婚訴訟可以線上開庭嗎?

涉外離婚訴訟可以線上開庭。

由於近幾年疫情的影響,以及網際網路科技的發展與普及,法院通過網際網路遠端線上開庭已經不再是什麼新鮮事。

涉外離婚訴訟由於受到空間、時間等條件的限制,可以遠端線上開庭審理。

三、涉外離婚訴訟應當適用哪國法律?

當事人辦理協議離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可以協議選擇適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

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沒有共同國籍的,適用辦理離婚手續機構所在地法律。

當事人辦理訴訟離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訴訟離婚,適用法院地法律。

即涉外離婚訴訟當事人向中國法院起訴離婚的,適用我國《民事訴訟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相關規定。

四、如何確定涉外離婚訴訟管轄法院?

現實中實際案件情況往往比較複雜,各國的法律規定、國家政策等也不大一樣,有的婚內所得財產歸各自分別所有,而在有的國家,州與州之間的法律甚至都不大一樣,有些適用夫妻共同財產制,有些則適用夫妻分別財產制。

因此,在涉外離婚訴訟案件中,確定管轄法院非常重要,這將直接影響到案件的整體走向以及夫妻婚後財產的分割。

那麼應該如何確定涉外離婚訴訟的管轄法院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2條的規定,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根據法律規定,結合司法實踐經驗,有時我們還要爭取搶先在中國立案,以阻卻國外法院的管轄權,為當事人爭取最大的利益,這需要涉外婚姻律師專業的考量和判斷。

五、國外離婚判決中國法院承認嗎?

最近經常收到當事人的諮詢:國外離婚判決在中國有效嗎?如果再婚是否屬於重婚?首先需要肯定的一點是,國外的離婚判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根據我國《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第27條的規定,訴訟離婚,適用法院地法律。

也就是說,國外離婚判決在中國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至於申請承認問題,需要看作出離婚判決的國家是否與中國簽訂了司法協助協議。

如果沒有簽訂司法協助協議,中國籍當事人需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國公民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程式問題的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承認該外國法院的離婚判決;如果簽訂了司法協助協議,則按照協議的規定申請承認該判決。

六、國外離婚判決國內承認執行,程式怎麼走?

(一)申請方需要先向原告住所地中級人民法院(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

(二)申請方需要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論證材料。

(三)法院接到申請書後,7日內答覆是否立案,立案後組成3人合議庭進行審理。

(四)法院審理後作出是否認可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的裁定,並根據需要送達給被申請人。

此外,該裁定結果不能上訴或申請再審。

七、涉外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問題如何處理?

對於子女撫養問題,我國法律和外國法律存在較大差異。

通常來講,如果未成年子女生活在國外則由國外一方撫養,相反如果未成年子女在國內,則由在國內和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撫養。

對於財產分割問題,主要看財產的所在地。

如果財產在中國境內,人民法院予以處理,且適用中國的法律進行分割。

而財產在國外的,取證相對比較困難,對於無法查證的法院通常不予處理。

綜上所述,涉外離婚訴訟確定管轄法院、代理離婚訴訟、申請承認國外判決、撰寫法律文書等都是比較重要的法律問題,處理這些問題需要夯實的法律專業基礎,還需要相當豐富的辦案經驗,當事人自己往往難以處理,律師在涉外離婚案件中承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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