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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如何辦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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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如何辦手續
涉外婚姻如何辦手續
1、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我國境內結婚應到中國公民一方的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一般為民政機關,申請辦理登記手續。如果結婚雙方同意在外國公民一方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申請登記結婚的手續,也是完全可以的。
2、首先,中國公民須具備以下材料:本人的戶籍證明,包括護照和身份證明;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單位,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證明及與何人結婚的介紹信。
3、外國公民須具備以下材料;本人國籍證明,包括護照、身份證,或能夠證明其身證的證明;在華工作的外國人須持有中國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臨時來華入境居留證,或外事部門簽發的證件;外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結婚狀況證明,或是由該國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證明,經該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認證,再由我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認證。